【原创】邓世敏

在澳大利亚,维多利亚是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地方,尤其首府墨尔本就是一个艺术之都。是澳大利亚印象派-海德堡画派的摇篮。也是上世纪四十年代,爆发的“愤怒的企鹅运动”的核心地区。“愤怒的企鹅运动”是澳大利亚的一场新文化运动。就艺术领域而言,这场运动打破了印象派画的旧格局,它直接引领了澳大利亚乃至世界现代主义的-超现实主义绘画、雕塑等艺术的发展。在这里,孕育和走出不少世界著名的绘画艺术家。比如十九世纪的海德堡印象画派-亚瑟·史翠顿(Arthur Streeton)、自学成才的现代派画家-西德尼·諾蘭 (Sidney Robert Nolan,)、被打上“恐怖和病态”标签的超现实主义画家-彼得.布斯(Peter Booth),以及以严峻和凄凉绘画著名的约翰.布拉克(John Brack)等。在维多利亚也不缺有建树的华人画家。比如资深画家傅红,学院派画家陈小强(David Chen)等。这些画家都各有个性和特色。以我的欣赏水平看,他们在当代世界绘画领域也应该呈上层水平。我欣赏和佩服陈小强先生创新的艺术手法。他应该属学院派,但感觉不到学院派固步自封的习气,绘画风格独树一帜。我的评价是,他把国画水墨或者水彩绘画艺术溶于油画艺术之中。读他的绘画,有一种在朦胧中读“画魂”,在懵懂中见“性情”的感觉。作品既有印象派绘画的光影自然,又有水墨的诗情。在其他画家那里读不出这种自然融合和洒脱属性。我个人认为,陈先生发展下去,成为一派画宗也未可知。
在华人画家中也有一些滥竽充数炒作上位的。现在绘画界有种流行语:“画得像是艺术,画得不像也是艺术”。这为一些人提供了极好的理论依据。问题是“画得不像”应有画魂、有质感有美感,有功底在。如果这些本质都没有了,“画得不像”还是艺术吗?不过他们有他们的独特炒作方式,他能让很多人想信“你不喜欢不要紧,我的画白人特别喜欢!”。这句话能把所有不信任他的华人“压死”,因为白人在这里是“天”。至于“白人”真喜欢了没有?有几个“白人”喜欢?鬼知道!但愿这唬不住那些“崇白族”就好。

近几年,国内有不少画家到墨尔本来搞画展,国画油画兼有。油画展多是小规模。可能受交通运输的影响,展品以写生写实的小型画为主,不像在国内展出规模大,有代表性的巨幅作品较多。画展期多是一两周时间。画展开幕式当天大约两个小时左右,受主办方邀请,宾客较多。这些宾客主要是主办方、策展人、画家本人邀请的社会名流和个人朋友。此外的画展时间就门可罗雀了。并且从头至尾鲜有人主动观展,也很少有作品售出。这种状况并不是针对国内画家的,当地华人画展大体也是如此。尽管如此,我们国内外华人画家搞画展的热度是乎永远都是高涨的。这种热爱远胜于其他族种人群。说到此,我延长一下话题;不仅仅是对绘画,在这里生活的中国人在商业目的之外、好像对什么文艺艺术都不太感兴趣。当然,不花钱又能让自己亲自上台秀身材的大妈除外。国内来这里再好的文艺演出,几乎都是赞助商或团体送票。再好的国产电影,在这里卖票也困难。《你好,李焕英》这部电影在国内火得不得了吧?但在这里就不是那回事。刚到墨尔本上影,我就带全家去china town观影,成人票价18澳元一张。一个几百人大的影院,除了我们一家,我数了数,另外观影的还有六人。这是一个星期六下午。
对画展,我总是逢请必到。他们的作品多数是优秀的,尤其真正著名画家,绝非浪得虚名,作品明显质量高,技法娴熟,责任感强。在我参观过的国内画家的画展中,河南美协主席刘杰的作品留给我的印象较深。读画跟看影视作品和读文学作品别无二致。泡沫剧、应景之作,读过了就像江河里翻过一阵浪花,几乎留不下记忆和痕迹。但优秀的作品不一样,内容回味悠长,无论多久,它都会时不时出现在你的脑海里,生出许多没有答案的问题。刘杰的作品就是这样,他展出的《黄土地》系列作品,画面主体是黄土坡的风景和农舍。我个人的评价,他的作品色彩并不鲜明,风格也不奔放。也正因如此,他给读者带来了神奇的平静和故事感。站在他的作品前面,似乎一切烦躁的情绪都能平静下来。凝视画面,你会下意识地想等着“一个裹着脚的老太太从房屋的另一面走出来”。离开后,你还会反复疑问:那里还留守了多少人,贫瘠的土地能不能养活这里的人们?就像读达芬奇的《蒙娜丽莎》,我们会好奇地提问:她是谁?她的表情是微笑还是忧伤?读梵高的《星空》,我们会猜测他想解说什么宇宙奥秘?这是同样的感觉。
画展也确实良莠不齐。有些画家头衔很过硬,画册上往往一整页都是介绍职务头衔。但作品却看不出一件过硬的。有时候主办方请我讲话或发言。我搜肠刮肚找不出可以赞美的词汇,又不想说假话,因此只好从他们敢于带着自己的作品,走出国门所具有的勇气和胆量找话题。
在中国的过去,画人归纳为艺人之列。以绘画为生者,一般称作画匠,有名望的称画师。读书人附庸做画是乎不在其称呼之列。各行各业把造诣深者开始称为“家”,应该是新文化运动以后的事。我估计“画家”是同各行各业一起加冕的。画家算不算文人,我没找到资料。但千百年来,多数文人爱绘画是事实。琴棋书画是文人雅士的标配,起码中国是这样。“文人相轻”是个经典成语,是说文人之间互不服气。其实画人们也何尝不是如此?在墨尔本,我认识的画家画人不止十个二十个,有专职画画为生,有以教画为生,有绘画与其它职业兼营。无论什么类型的画家是乎永远“同行路窄”,很难互相认可,某画家某方面出了糗,那一定让圈内人士津津乐道,甚至借此攻奸。我随笔说件小事,可能于此并不相关:前段时间,有一不太知名的画人,临摹了西人画家的一幅画,但她没有注明 “临摹”而进行商业操作,好像标价三千左右吧。这事引起圈内个别人士的义愤,认为是“剽窃”。不仅要开除其后者自创的民间团体,又要求媒体进行声讨,我很不以为然。当然我们必须承认:临摹别人的作品,不注明“临摹”字样进行销售,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。但也须清楚,临摹画和抄袭论文、文学作品绝不是一回事。作为绘画,只要不是喷绘、印刷品冒充手绘糊弄人,无论怎么“剽窃”也都是画家一笔一笔画出来的。哪位画家没临摹过别人的画?,有几位学绘画不是从临摹起步的?她的问题就是少了一个“注解”。真有官司让受害者自己起打就是了。都说“兔死狐悲 ,物伤其类”,何况是同胞呢。

“画人相轻”可能到哪都是如此。只是感觉墨尔本比国内更明显而已。形成这样的局面不能说是画人的问题,很大程度上是画人的生态环境决定的。如我前面所说,在国外的华人无论生意做多大,多数都是依托华人这个消费群体的。绘画作品也不例外,华人画家的画主要是卖给华人的,就是在这里定居的有钱的中国人。更确切地说,就是卖给中国大陆来的有钱人。把作品卖给华人之外的消费者的是少数。但墨尔本是一个五百万人的城市,在这里生活的华人不超过二十五万。这一人群中,真正有闲钱的又是屈指可数。而在这里以绘画、书法为生或为主业的华人,我粗略估计不会少于几十人。在这里的华人画家,即便是非常有成就的著名画家,他们虽不似十九世纪梵高、高更们的处境。但也绝没一个是富有的。并且,如无绘画教学、画廊、策展等兼营收入,单靠卖画不一定能担生计。哪能像国内书法家画家,随便一幅字画都能把钱数到手软?曾经,一次本地艺术家聚会,我也参加。席间,一资深画家问我:“你们本来有很好的职业,为啥要闯入我们的领域,来和我们挣饭吃?”虽此话让人生闷,但我想的更多的却是:画界如无“吃饭”之虞,此公何动“挣饭”心声;若非环境逼仄,怎怕他人“闯入”?平心而论,若论画技,如生活在国内,这老先生甭说“吃饭”,恐怕金钱都能垛成墙垣。
人们之所以相轻、嫉妒、排斥、憎恨,甚至战争,是患资源之寡。资源越貧枯,丛林法则作用就越加明显。
